东方3人“专属合约严重不合理”VS SM“东方神起的待遇与其他娱乐公司相比并不差”
SM公司对于专属合约效力终止假处分中一部分获得引用提出异议申请,在审理过程中东方3人与SM之间仍未能缩短相互间的意见差异。
东方3人与SM方辩护人于7日下午5时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法庭358号进行的假处分异议申请公审中,坚守各自立场形成对立。
公审中SM方表示“与国内其他娱乐公司相比,东方神起的收入分配率并不是不公正的”并再次强调与东方3人签署的专属合约中收入分配条件等方面并不存在问 题。
并强烈提出东方3人在没有得到本案判决,只是假处分申请在中一部分获得引用的判决下,便与日本当地AVEX单独签署合约,存在严重问题。
另一方面,东方3人强调“SM与东方神起的合约期限与收入分配存在着非常严重的不合理之处”。
负责此公审的第50民事部在今日的公审中一直确认双方的立场以及寻找双方的合议之处,但并未取得什么成效。
法院向双方提出专属合约修改协议,双方对此放映模棱两可。
对于法院提出的是否可以将专属合约修改为短期合约,修订收入分配率的问题,SM回答“可以进行商议”,东方神起3人方面表示“三位成员对SM公司已经失去 信心,对在SM公司内的发展前景表示悲观。但是如果SM能够诚恳的进行合议,会确定3位成员的决定并向法院传达。”
今日审判中SM金永民代表与SM艾回代表藍紹永出席,东方神起成员并未出现。法院将在月底前检讨双方提交的准备资料,并对此次SM提交的假处分异议申请作 出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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